歐盟法院裁定:可轉售下載遊戲,但需遵守限製
歐盟法院裁決,消費者有權轉售已購買的下載遊戲和軟件,即使存在最終用戶許可協議 (EULA)。此判決源於德國法院對軟件經銷商 UsedSoft 與開發商 Oracle 之間的法律糾紛。
版權耗盡原則與版權界限
歐盟法院的裁決基於版權耗盡原則。這意味著,當版權持有人出售一份拷貝並授予客戶無限期使用權時,其發行權即告耗盡,允許轉售。此判決適用於歐盟成員國的消費者,涵蓋通過 Steam、GOG 和 Epic Games 等平台獲得的遊戲。最初購買者有權轉售遊戲許可,允許其他人從發行商網站下載遊戲。
法院的判決指出:“一項許可協議賦予客戶無限期使用該拷貝的權利,該權利持有人將拷貝出售給客戶,從而使其獨家發行權失效……因此,即使許可協議禁止進一步轉讓,權利持有人也不能再反對轉售該拷貝。”
實際操作中,最初購買者提供遊戲許可證代碼,並在出售/轉售時放棄訪問權限。然而,缺乏明確的交易市場或係統增加了複雜性,並留下了許多問題,例如注冊轉移如何進行。例如,實體拷貝仍然會在原始所有者的帳戶下注冊。
轉售者轉售後無法訪問或玩遊戲
發行商在用戶協議中加入不可轉讓條款,但該裁決推翻了歐盟成員國中的此類限製。雖然消費者獲得了轉售的權利,但限製是出售數字遊戲的人不能繼續玩它。
歐盟法院指出:“獲得有形或無形計算機程序拷貝的原始購買者,其版權持有者的發行權已耗盡,必須在其轉售時使其下載到自己電腦上的拷貝無法使用。如果他繼續使用它,他將侵犯版權持有人的計算機程序獨家複製權。”
允許為程序使用而進行必要的複製
關於複製權,法院澄清說,雖然獨家發行權已耗盡,但獨家複製權仍然存在,但它“受合法購買者使用所需複製的限製”。規則還允許製作使用程序所需進行的複製,任何合同都不能阻止這一點。
備份拷貝的銷售限製
值得注意的是,法院裁定備份拷貝不能轉售。合法購買者被限製轉售計算機程序的備份拷貝。歐盟法院在 Aleksandrs Ranks & Jurijs Vasilevics v. Microsoft Corp. 案件中指出:“計算機程序的合法購買者不能轉售程序的備份拷貝。”